近日,省政府发布最新地块规划方案批复!一大波人身价要涨!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2019年度第40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9]第16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漕运镇新河头居委会,车桥镇车东村,范集镇张朱村,河下街道办事处站前新村,山阳街道办事处楚东村,苏嘴镇苏家嘴居委会等13.612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1.994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3.167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
同意将漕运镇新河头居委会,范集镇张朱村,河下街道办事处站前新村,山阳街道办事处楚东村等11.490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8.3305公顷,建设用地3.1597公顷。你市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6.779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3.6123公顷;征收土地11.4902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0年4月1日
省政府关于同意金湖县
及所辖镇(街道、农场)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苏政复〔2020〕67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4日
省政府关于同意淮安市洪泽区及所辖镇(街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省政府关于同意淮安市淮阴区及
所辖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的批复
近期,江苏省公布了《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
图/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提到两点:
1、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 部分内容如下:
全省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一类地区64000元/亩、二类地区55000元/亩、三类地区47000元/亩、四类地区40000元/亩。各地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
根据全省经济发展状况,调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具体如下:全省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32000元、27500元、23500元、20000元;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32000元、27500元、23500元、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