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高升桥片区配套教育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清征补〔2022〕1号。
2021年9月30日我区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清征补〔2021〕39号),在公告期内,城南街道关城社区对集体征 收土地面积与实际不符提出书面异议,现根据重新调查测算结果,将有关城南街道关城社区集体征地补偿安置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地块(项目)名称:高升桥片区配套教育用地
二、拟征收目的:教育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城南街道关城社区三组、四组、五组、六组、十九组、二十组、关城社区集体等集体土地10.3461公顷,拟征收范围详见红线图。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执行,农用地按23500元/亩,建设用地按53000元/亩,未利用地按37100元/亩。
(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执行,按23500元/人。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按江苏省人民政府第93号令、《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规〔2013〕4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实结算。
六、征地范围内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规〔2013〕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公布后30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城南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八、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2年2月26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特此公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